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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1          证券简称:中广天择        公告编号:2020-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天择”或“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包括云图资管、方正富邦、前海无锋、长城基金、华昌盛投资等5名投资者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

  结合最新市场监管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云图资管、方正富邦、前海无锋、长城基金、华昌盛投资等5名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一、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云图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无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华昌盛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主要内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就《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终止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1、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在《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项下尚未履行的义务不再履行。

  2、一方对因本次认购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双方确认,截至本终止协议签订之日,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双方保证,本终止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亦不会向对方提出任何主张。

  4、双方确认,因签署、履行及解除《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及签署本终止协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双方无需向对方支付任何费用。

  5、本终止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备查文件

  1、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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