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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0-03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修订通知明确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并要求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相关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因此公司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以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将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编制和披露,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据。

  (二)执行《修订通知》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的新会计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对期初数据不产生调整事项。因此本次变更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净资产、总资产等相关指标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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