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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204,534.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19%。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为投资者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行业环境和发展过程中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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