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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将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2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向9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132,049,99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3.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3,059,894.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2,239,894.4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29日到账,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2014)京会兴(验)字第02010005号)】确认。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686,865,803.96元。其中2019年度1—12月份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4,061,127.53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02年5月30日制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4月2日和2013年12月25日,公司分别在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作出修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4年6月9日,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19年底,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企业名称: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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