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0-030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2020年拟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联重科”)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关联销售、采购、金融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35,300.00万元。2020年度本公司与美的集团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0,000.00万元,与中联重科发生的交易金额为195,300.00万元。
2、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马刚先生、邝广雄先生、申柯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何剑锋先生、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0年预计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中联重科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发生关联销售、采购、金融服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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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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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0年4月7日
法定代表人:方洪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22473344C
注册资本:657,719.6909万元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B区26-28楼。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家用电器、电机及其零部件;中央空调、采暖设备、通风设备、热泵设备、照明设备、燃气设备、压缩机及相关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用空调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从事家用电器、家电原材料及零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加工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规定办理);信息技术服务;为企业提供投资顾问及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家电产品的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工业产品设计;酒店管理;广告代理;物业管理;企业所需的工程和技术研究、开发及其销售和推广;对金融业进行投资。(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证明经营)
公司经营状况:2018年度资产总额26,370,114.8万元,负债总额17,124,663.1万元,净资产9,245,451.7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26,181,963.5万元,净利润2,165,041.9万元(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28,528,919.9万元,负债总额18,092,726.3万元,净资产10,436,193.6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22,177,406.4万元,净利润 2,236,022.4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直系亲属,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家电行业龙头企业,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对应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9年08月31日
法定代表人:詹纯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121944054
注册资本:780,853.6633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 361 号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环卫机械、汽车起重机及其专用底盘、消防车辆及其专用底盘、高空作业机械、其它机械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光机电一体化高新技术产品并提供租赁、售后技术服务;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硅酮胶)、工程专用车辆(不含乘用车)及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二手车销售;废旧机械设备拆解、回收;房地产业投资。
公司经营状况:2018年度资产总额9,345,665.18万元,负债总额5,468,818.37万元,净资产3,876,846.82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2,869,654.29万元,净利润195,663.08万元(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0,346,333.01万元,负债总额6,507,017.75万元,净资产3,839,315.26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949,286.56万元,净利润88,919.6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62%的股份,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四项之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工程机械业的龙头企业,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对应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目前漆包线行业的定价方式均为“铜价/铝价+加工费”。铜、铝价是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或伦敦期货交易所公告的价格,主要有点价和均价两种方式。公司关联销售漆包线的价格=铜价+加工费。合同铜价规定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月结算平均价执行,主要原材料铜的定价均为市场价。对于加工费部分,加工费是客户通过对外招标、议标的方式确定,参加招标的包括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供应商,议标后同意跟标的各方签订加工费协议,因此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加工费基本一致。
2、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工程机械业的龙头企业,与公司旗下子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原材料及产品、采购环卫机械零部件及环卫改装车、提供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以及资信调查服务等交易。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本公司于美的集团签订了《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金额:甲方采购乙方生产的漆包线产品最高金额为150,000万元。
定价政策:产品与服务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批量、付款条件等确定销售价格,但同等条件下双方提供给对方的价格或条件不应偏离于给任何第三人同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
结算方式:甲方采购乙方产品,先货后款,具体结算方式在另行签订的合同中约定。
生效条件和日期: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双方有权机构(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及审批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在本协议额度内有效期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其他主要条款: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状况对材料与产品的购销计划进行一定的调整。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的交易金额超过上述各项交易约定之最高限额时,甲乙双方应重新预计相关交易的最高限额,并就超出部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乙双方股东大会的批准。
甲方可以授权甲方下属经营单位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乙方可以授权乙方下属经营单位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甲方或甲方下属经营单位与乙方或乙方下属经营单位之间可另行签订具体购销与劳务合同。但具体购销及劳务合同应服从本协议,有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应以本协议规定的原则为准。
2、本公司与中联重科签订了《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金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环卫装备、环境装备、综合环境服务,最高金额为5,000万元;甲方向乙方提供环境监测设备、风机产品、综合环境服务,最高金额为5,000万元。
定价政策:产品与服务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批量、付款条件等确定销售价格,但同等条件下双方提供给对方的价格或条件不应偏离于给任何第三人同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
结算方式:具体结算方式在具体签订的合同中另行约定。
生效条件和日期: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乙方有权机构(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及审批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在本协议额度内有效期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确切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等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过程中公司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执行,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5、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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