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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40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4日,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并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意识、职业操作和履职能力,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增刚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以下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00168);

  (2)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3)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编号000415)。

  2、人员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目前合伙人共70名,注册会计师446名,从业人员总数1200名。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转入101人,转出6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79名。

  3、业务规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营业收入23,907.75万元,净资产2,961.74万元,2018年度收入中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入3,961.41万元,客户数量39家,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资产均值70.9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8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3.5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管措施1次,受到证监会各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5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蒋建友,合伙人,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近20年,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财政检查等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5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红彬,高级经理,2017年11月起至今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5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剑波,部门经理,2014年12月起至今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5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行政监管措施情况:项目合伙人蒋建友最近三年于2018年10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已经整改完成,不影响目前执业,无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本期签字会计师宋剑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此次审计机构的聘任不会对公司审计工作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就续聘事宜事先通知了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进行了沟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执业质量、诚信情况等进行调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 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 德。我们对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 关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报备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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