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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顺利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合计为110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 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2018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为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1、合伙人数量:196人

  2、注册会计师数量: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699人。

  3、从业人员数量:6119人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 :袁瑞彩女士和陈鑫生先生(简历附后)

  (三)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袁瑞彩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瑞彩女士和陈鑫生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人员简历附后)。

  (五)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瑞彩女士和陈鑫生先生最近三年均无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 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将继续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事先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就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之事宜,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2019年度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0 万元。

  5、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 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6、《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简历

  1、项目合伙人简历

  袁瑞彩女士: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具有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26年以上的执业经验。曾先后在深圳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合伙人。主持和参与了数十家上市公司和大型国有企 业的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企业股份制改造、IPO项目和管理咨询等业务。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简历

  包铁军先生: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风险管理合伙人,具 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23年以上的执业经验。曾先后在株洲鼎诚会计师 事务所、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合伙人。在审计、企业改制、企 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2015年11月转入风控部任风险管理合伙人,专职从事复核工作。

  3、拟签字会计师简历

  袁瑞彩女士:详见“项目合伙人简历”。

  陈鑫生先生: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具有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 10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曾先后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对 IPO 项目、企业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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