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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0年4月23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期限及范围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在上述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为保证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能够高效、顺利地进行,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具体的担保事项,同时由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各家银行洽谈、签署具体的担保方案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

  2、住所:昆山市玉山镇祖冲之南路1666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1Q2K2K4C;

  4、法定代表人:刘作斌;

  5、成立日期:2017年8月10日;

  6、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智能设备、自动化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智能设备、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上门安装、上门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结构: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0、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延伸区马江大道多多良音响工业(福州)有限公司楼1、4#楼(自贸试验区内);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29KC39N;

  4、法定代表人:刘震;

  5、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2日;

  6、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计量服务;其他未列明的质检技术服务;其他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结构:

  ■

  10、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审议事项是确定公司2020年担保额度的总安排,协议的详细内容尚需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融资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54.55万元,其中对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954.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8%。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促进其经营发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及行业发展的方向契合,有较好的收益预期,同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增强其融资能力,满足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被担保企业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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