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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0-050

  债券代码:128094               债券简称:星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168,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7,168,02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99,185,634股。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0年5月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4月24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5月7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七、相关参数调整说明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99,185,634股摊薄计算,2019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6元;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月根、楼勇伟、公司股东福鼎星帅尔投资有限公司在《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就最低减持价承诺如下: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所持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公司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股本为基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9.81元/股,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的承诺减持价格调整为13.01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股东的承诺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7.53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星帅转债,债券代码:128094)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星帅转债”转股价格23.92元/股,调整后“星帅转债”转股价格13.95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为2020年5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星帅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4、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办理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1名因担任监事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资格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由10.41元/股调整为5.9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由35,000股调整为59,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交界岭99号,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陆群峰

  咨询电话:0571-63413898

  传真电话:0571-63413898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公告;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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