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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上接C358版)

  (上接C358版)

  (1)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2018年末余额7,081.13万元,主要为机制糖的减值,因相关的库存商品在2019年11月前已全部销售完毕而转销减值,冲减2019年报告期的营业成本。

  (2)消耗性生物资产存货跌价准备2018年末余额3,348.76 万元,为自营种甘蔗的减值,因相关甘蔗在2019年3月前已砍收完毕销售给各糖厂而转销减值,冲减2019年报告期的营业成本。:

  (3)发出商品存货跌价准备2018年末余额1,147.38万元,主要为机制糖的减值,因相关的库存商品在2019年1月前已全部销售完毕而转销减值,冲减2019年报告期的营业成本。

  (4)其他存货跌价准备2018年末余额5,715.14万元,为18/19榨季双高基地合同转包减值,在2019年3月前全部转销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不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情况。

  2018年度公司分产品披露的制糖业毛利率如下:

  ■

  2019年度公司分产品披露的自产糖毛利率如下:

  ■

  由于2018年度分产品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构成时,对分部间抵销汇总单独列示,披露的制糖业的营业收入、成本金额中包含了自产糖、加工糖、种植业的营业收入、成本;2019年分产品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构成时把分部间抵销分解调整,将自产糖、加工糖单独列示,种植业列示在其他项,故上述两个年度的毛利率计算口径不一致,按2019年度列报口径调整取得2018年度自产糖的营业收入、成本如下:

  ■

  公司近两年的销售机制糖均价情况如下表:

  ■

  自产糖毛利率在报告期内大幅提升的主要原因是(1)19/20榨季成本下降,由于气候原因,新榨季甘蔗糖份较高,公司产糖率提高。(2)由于2018年末计提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跌价备共8228万元,由于产品在2019年度销售,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冲减营业成本所致。(3)糖价上涨,从可比公司的数据对比看,也印证了这一市场变化趋势。2018年12月31日糖价约5020元含税(数据来源:GSMN沐甜科技网),几乎所有糖厂都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9年12月31日糖价涨致5725元含税(数据来源:GSMN沐甜科技网);(4)粤桂股份制糖业营业收入约4.3亿元/年,由于规模较小,历年成本较为稳定,故毛利率变化幅度比南宁糖业小。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2018年大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9年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形。

  3、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前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对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1)存货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等;(2)查询2019/2020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情况,查询沐甜科技网机制糖价格行情,检查分析管理层考虑这些因素对南宁糖业存货可能产生存货跌价的风险;(3)取得南宁糖业存货的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程序,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价格和公开糖价的变动趋势,检查分析可变现净值的合理性,评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南宁糖业不存在2019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形,不存在2018年大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9年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形,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四、年报显示,你公司预付款项中2019年末预付农资款余额为1.62亿元,较2018年末余额增长105.67%;其他应收款中预付农资款为3,991.03万元,较2018年末增长155.29%。请你公司:

  1、说明预付农资款相关的预付款项与其他应收款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的回复:

  ①公司预付款项中相关农资预付款增加的原因是“双高”基地经营方式改变所致。公司的“双高”基地在2018年上半年之前为自营种植,自营种植发生的农资预付等支出计入种植成本,通过承包费收回。2018年下半年开始公司将“双高”基地对外转包,由承包户自主经营,到2019年下半年已全部对外转包。“双高”对外转包后,承包户的农资由公司预付,因此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末预付农资款余额大幅增长。②其他应收款-预付农资款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从预付账款-预付农资款转入增加1080万元(因预计难以收回转入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公司应收土地流转租金收入增加1000万元(上年自营种植基地为主时租金收入较少)。

  2、说明预付农资款划分为预付款项与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标准,以及对于预付农资款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的回复:

  与蔗农相关的应收款公司分别在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列报,其中:①预付账款核算预付蔗农化肥,农药、蔗种等款项。对于账龄3年以上的预付款项,当产出的甘蔗价值不能覆盖所预付农资金额,造成预付款项难以收回的,由于不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故从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个别账龄在1-2年、2-3年的,如识别到发生损失的,也转入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②其他应收款核算的农资款,除了包括预付账款转入的农资款,还包括应收的“双高”基地土地流转租金收入。

  对于从预付账款转入的其他应收款,公司根据债务人的不同情况,分别按照个别认定法或预计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问题五、年报显示,你公司2019年收到政府补助4.86亿元,较2018年增长345.40%。其中,重点糖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2.27亿元,收购大桥糖厂项目与收购环江糖厂项目贷款贴息1亿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请你公司:

  1、说明上述政府补助收到的时间、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涉及项目,相关政府补助是否附生效条件,并说明是否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如适用);

  公司的回复:

  2015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糖业二次创业总体方案(2015-2020)》(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主要目标包括促进糖料蔗种植业“二次创业”,建成全区500万亩“双高”基地,推动企业战略重组,提高八大集团合计产糖量占全区总量90%以上。

  公司为落实广西自治区糖业二次创业总体方案,从2015年起在南宁市武鸣区率先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经营甘蔗“双高”基地示范区,推动甘蔗集约化种植、生产,为此,公司每年需要支付约2.3亿元的租金用于土地流转。

  同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糖[2017]15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其他重点糖业项目支出指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糖业发展支持项目,由自治区糖业办商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项目,不采取因素法分配、竞争性分配等方式,由自治区糖业办商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因此,公司根据《方案》以及桂糖[2017]157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发展甘蔗生产,提高甘蔗生产能力和效率,特向南宁市政府申请补助资金。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落实政府重点糖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工交[2019]439号),公司在南宁市武鸣区流转土地建设的23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获得土地租金补贴2.27亿元。2019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南宁市财政局转来的甘蔗“双高”基地土地租金补助2.27亿元,收到的补助是与收益相关的补助,不附生效条件,用于补偿已发生的成本费用,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1日发布了《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履行了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9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产业)的通知》(南财工交[2019]425号),公司2015年收购南宁市宾阳县大桥糖厂项目获得贷款贴息5,000万元。2019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南宁市财政局转来的收购宾阳大桥糖厂项目贴息5,000万元,收到的该笔贴息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附生效条件,该笔贴息冲减公司相关的借款费用,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1日发布了《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履行了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兼并重组贷款贴息市级配套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工交[2019]449号),公司2015年兼并重组河池市广西环江远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贷款贴息获得南宁市配套的补助资金5,000万元。2019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南宁市财政局转来的兼并重组环江远丰公司贷款贴息补助款2,000万元,收到的该笔贴息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附生效条件,该笔贴息冲减公司相关的借款费用,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收到兼并重组贷款贴息政府补助的公告》,履行了临时信息披露义务。2019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南宁市财政局转来的兼并重组环江远丰糖业公司贷款贴息款3,000万元,收到的该笔贴息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附生效条件,该笔贴息冲减公司相关的借款费用,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履行了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2、说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持续性,公司是否对政府补助存在较大依赖,如是,请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的回复:

  制糖业是广西的支柱产业,也是同时涉及一二三产业的综合性产业集群,并且食糖是国家战略储备物资,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将糖料蔗‘双高’基地建设范围覆盖到划定的所有保护区,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在提质增效基础上,巩固棉花、油料、糖料、天然橡胶生产能力”。除中央支持外,广西区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有效增强了制糖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糖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糖[2017]1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糖业风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农函[2019]1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糖临时储存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8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厅等部门自治区500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16号),以上政策都对制糖企业的生产经营做出了补助的制度安排,并确定了操作办法,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2019年度收到较大金额的政府补助,是由于公司之前开展的“双高”基地建设、糖业资源整合等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糖业二次创业的产业政策和指导意见。由于政府补助都是以项目为依托,公司可自主决定是否开展相关项目,只有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发展项目符合相关的奖补政策,才能向政府申请给予奖补。因此,公司不存在对政府补助有较大依赖。

  风险性分析:公司每年会根据政府有关政策申请项目补助,项目申报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受政府对制糖企业的扶持政策和补助范围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公司每年能取得的补助项目和补助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3、结合重点糖业发展项目情况、收购大桥糖厂项目与环江糖厂项目具体贷款金额及利息情况,说明公司将重点糖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贴息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的回复:

  公司为落实广西自治区糖业二次创业总体方案,从2015年起在南宁市武鸣区率先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经营甘蔗“双高”基地示范区,以推动甘蔗集约化种植、生产,为此公司每年需要支付约2.3亿元的租金用于土地流转,为了更好的发展甘蔗生产,提高甘蔗生产能力和效率,报告期公司向南宁市政府申请补助资金,用于补偿公司从2015年起经营南宁市武鸣区甘蔗双高基地而承担土地租金。

  公司于2015年11月出资62,478万元收购宾阳大桥糖厂,资金来源全部是贷款,到2019年11月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累计约12,496万元,收购之后,公司对大桥糖厂投入技改资金3430万元,其中贷款3300万元,到2019年11月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累计约270万元。公司对2015年11月兼并重组宾阳大桥糖厂以及投入技改项目的贷款申请贴息补助5000万元。

  公司于2015年12月出资5,242万元收购了环江远丰糖业公司,收购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截止到2019年9月末累计贷款利息为1,027万元;同时,由于收购环江远丰糖业公司属于承债式收购,为解决环江远丰糖业公司已到期债务和生产经营问题,公司从2015年12月起持续向环江远丰糖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19年11月末财务资助余额4.82亿元,资助资金都来源于银行贷款,到2019年11月,公司累计负担对重组企业承接债务的利息约7,873万元。上述两项利息支出共计8,900万元。公司对2015年12月兼并重组环江远丰糖业公司及对重组企业承担债务产生的银行贷款资金申请贴息补助500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九条“(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公司将重点糖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贴息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对公司2109年度收到的重大政府补助,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1)检查了公司申请文件、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南财工交[2019]439号、南财工交[2019]425号、南财工交[2019]449号、南财工交[2019]449号、 桂糖〔2017〕157号、桂政办发〔2015〕128 号)等;(2)对于本年度已收到的政府补助,检查相关银行进账单,核对收款日期和金额、付款人,并与银行流水记录进行核对,确认政府补助收款情况,以评价政府补助的真实性;(3)对于本年度已收到的政府补助,根据政府补助的批准文件, 分析政府补助的性质,判断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4)对于兼并重组贷款贴息,检查作为补助对象的相关费用性支出的发生和计入损益的情况,据此检查相关政府补助冲减财务费用的金额是否正确;(5)对重大政府补助(重点糖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22,700万元和兼并重组贷款贴息10,000万元)的补助内容和金额,向拨款单位实施函证并进行走访。

  经核查,我们认为,南宁糖业将重点糖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贴息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六、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末,你公司流动比率54%,短期借款余额为23.10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9.10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6.80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特征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说明公司短期债务规模占比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的回复:

  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为:中粮糖业、粤桂股份,中粮糖业2019年9月末的流动比率为118.5%,粤桂股份2019年末流动比率为131.3%,公司流动比率54%大大低于同行业公司指标,主要原因是公司2017至2019年制糖业务出现大额亏损,造成经营性现金流损失。2017至2019年扣除政府补助后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1,258.98万元、28,604.90万元、6,279.22万元,合计-56,374.86万元,在现金流损失的情况下,占制糖成本70%以上的甘蔗款又需要及时兑付,公司需要增加短期借款来补充流动资金。另外由于公司2015年收购宾阳大桥糖厂、2016年出资成立南宁南糖产业并购基金共占用了公司流动资金约8.8亿元,这两个项目一直未产生利润分红用于还贷,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公司也需要增加银行借款来补充流动资金,因此,公司短期债务规模占比较大与公司实际经营、投资活动是匹配的,具有合理性。

  2、说明是否存在大额债务无法偿付的风险,如是,请提示风险。

  公司的回复:

  公司虽然短期债务占比较大,但不会存在大额债务无法偿付的风险,原因如下:

  ①2019年末,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48.44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33.62亿元,还有14.82亿元未使用,公司的银行授信贷款额度可以完全覆盖续借或还贷周转,且公司向控股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的额度还有剩余5亿元可以使用,不存在由于无法展期而造成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②公司2018年度亏损13.63亿元,2019年度盈利3189万元,2019年度财务指标比2018年度明显好转,即使在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出现巨额亏损的情况下,银行也没有出现断贷、抽贷和停贷,2019年以来在财务指标出现趋势向好的情况下,更不会出现因抽贷、断贷造成大额债务无法偿付的风险。

  ③公司的控股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3月同意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最高不超过65.21亿元额度的保证担保。有大股东的保证作为兜底,公司不会出现银行抽贷、断贷造成大额债务无法偿付的风险。

  ④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服务广西糖业全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宁银发[2019]304号),人民银行每年将拿出50亿元低息再贷款、再贴现资金专项扶持广西制糖企业,文件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和商业银行从金融、财税政策、信贷投入、创新开展糖业全产业链金融服务等多方面对广西制糖企业进行扶持,南宁糖业是广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产量规模在广西制糖业排名第五名,是金融重点支持的企业,不存在无法获得贷款造成大额债务无法偿付的风险。

  ⑤公司近两年经营现金净额流量均为正数,2019年度经营现金流量净额5.8亿元,有力缓解流动负债的压力。

  ⑥公司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3.3,支付约定利息的能力较高,银行贷款续借有保障,不存在大额债务无法偿付的风险。

  ⑦2019年末,公司存货6.6亿元,其中库存商品3.8亿元,主要为白砂糖、赤砂糖,这批食糖公司2019年12月生产的新糖,市场价格高于账面成本,并且随着食糖消费需求的增长,近三年来公司都能在新榨季开始之前就把上个榨季生产的食糖全部销售完毕,不存在积压旧产品的情况。在2019年12月,公司根据业绩预测情况和对糖价未来的走势判断,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完全可以在2020年春夏季前的消费旺季、市场价格相对高位时进行销售以赚取更高的毛利,食糖强大的变现能力确保了大额债务可以按时偿付。

  综上所述,公司虽然短期债务占比较大,但不会存在大额债务无法偿付的风险。

  问题七、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第一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8.54亿元、8.1亿元、8.77亿元、11.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88亿元、-2.75亿元、-0.45亿元、0.36亿元。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扣非后净利润较前三季度大幅增加。请你公司:

  1、说明所处行业及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扣非后净利润明显高于前三个季度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的回复:

  制糖行业属于涉农产业,糖价与甘蔗产量相关,我国食糖生产整体上体现出“增产-降价-减产-涨价-增产”的周期性特点,制糖行业及公司生产经营具有明显的季节性。2019年下半年以来,全球食糖进入减产周期,国内糖价逐步上涨。根据沐甜科技网(原广西糖网)数据:2019年一至四季度白砂糖平均价格(南宁仓库价)分别为:5166元/吨、5255元/吨、5517元/吨、5840元/吨,四季度涨幅最快,在买涨不买跌的心态下,客户购糖意向强烈,且四季度公司处于2019/2020榨季开榨初期,因干旱造成全广西各个制糖企业的甘蔗含糖份、产糖率有较大提高,公司四季度产糖率同比上升约2个百分点,吨糖成本下降约800元,在糖价上涨和成本下降影响下,公司四季度食糖销售毛利同比大幅提升,因此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扣非后净利润较前三季度大幅增加。

  2、说明第四季度公司的主要销售客户与销售金额,以及是否属于你公司关联方。

  公司的回复:

  公司第四季度主要销售客户(前十名)与销售金额如下:

  ■

  经核查,以上客户与公司均不是关联方。

  问题八、年报显示,你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金额大幅增加,向关联方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发生额3,494.34万元,较2018年增长2,727.28%;出售商品与提供劳务2,742.92万元,较2018年增长305.62%。其中,公司向广西博宣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华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冠环保制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741.48万元。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业务变化情况,说明关联交易大幅增加的原因;

  公司的回复:

  2019年5月,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为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实现集团共同发展和扩大业务规模,2019年11-12月,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了广西博宣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华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冠环保制品有限公司四厂2019/2020榨季相关产品的运输服务、仓储装卸服务和零星快消品的销售服务,导致2019年关联交易金额增加。

  2、说明公司向广西博宣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华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冠环保制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的具体内容,相关交易对2019年净利润的影响,并结合你公司向第三方销售同类商品的价格说明前述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的回复:

  (1)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广西博宣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华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冠环保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续)

  ■

  (2)与第三方提供服务定价比较情况

  由于运费价格受距离、重量、车辆等的影响,本公司无向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价格。本公司从广西博宣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华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获取其2018/2019榨季接受与第三方的服务价格进行比较分析如下:

  运输蔗渣

  ■

  运输白砂糖

  ■

  运输甘蔗

  ■

  目前广西区从事相关物流服务的公司较多,服务价格竞争较为充分,市场价格较为公开和透明。公司向广西博冠环保制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宣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华食品有限公司、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通过投标方式中标其供应商或双方协商制定出符合市场化的公允价格,公司一直秉承公平和公正原则,以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3、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关联交易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对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获取关联方清单并复核完整性;(2)获取关联交易明细,核查相关交易的购销合同、出入库单据、发票及收付款,审查关联交易发生的真实性;(3)根据关联方清单,查阅统计与关联方之间的账面记录,函证确认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评价关联交易的完整性;(4)将关联交易价格与对非关联方同类产品交易价格或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进行比较,核查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5)检查关联交易披露是否充分、适当。

  我们认为,通过实施上述审计程序,对南宁糖业2019年关联交易已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问题九、你公司2019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签订<甘蔗种植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你公司与关联方广西甘蔗生产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蔗服务公司)签订了《甘蔗种植合同》,约定甘蔗服务公司通过租赁你公司位于南宁市武鸣区陆翰镇覃李村约8,000亩、南宁市武鸣区仙湖镇六冬村1,624.63亩的土地开展甘蔗种植业务,你公司需向甘蔗服务公司提供甘蔗种植扶持,甘蔗服务公司生产的甘蔗砍收后由你公司进行收购,用于你公司种苗销售或进厂压榨,但合同中未对甘蔗收购价格进行约定。根据你公司对我部关注函的回复,你公司已于2019年开始逐步减少并停止自营基地的种植业务,全力推进甘蔗基地种植外包业务,至2019年6月末公司已无自营基地。请你公司说明2019年是否存在向甘蔗服务公司采购甘蔗的情形,如是,请说明收购价格,并结合其他外包基地的甘蔗收购价格说明关联方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的回复:

  2019年7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东江糖厂、香山糖厂与广西甘蔗生产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蔗服务公司”)签订《甘蔗种植合同》,由甘蔗服务公司租赁公司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陆斡镇覃李村约8000亩、南宁市武鸣区仙湖镇六冬村1624.632 亩开展甘蔗种植,公司向甘蔗服务公司提供甘蔗种植扶持,甘蔗服务公司生产甘蔗用于种苗销售或进厂压榨。合同签订后,甘蔗服务公司才进场开展甘蔗种苗培育或种植工作,由于错过正常的甘蔗种植时间(一般在4月底前完成种植),只能按夏植蔗、秋植蔗进行种植和管护,再加上2019年广西大部分地区出现秋旱现象,种植的甘蔗生长缓慢,截止2020年3月16日公司下属糖厂收榨,甘蔗服务公司没有销售甘蔗给公司下属糖厂进行压榨,所以2019年公司不存在向甘蔗服务公司采购甘蔗的情形。根据目前甘蔗服务公司的甘蔗种植情况,预计2020/2021年榨季会向公司下属糖厂销售甘蔗,公司将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糖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行订单农业的要求,走市场化的定价方式,约定甘蔗收购基准价与公司收购外包给合作社或种植大户价格一致,确保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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