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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1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有关会计准则,需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1.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2.新债务重组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的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截止目前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债务重组业务,执行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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