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医药”和“节能环保”两个板块的业务。
公司“生物医药”板块业务包括干细胞储存及技术服务、干细胞治疗研究等,主要通过子公司湖南博爱康民干细胞组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爱世为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南华爱世普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具体运营;公司“节能环保”板块业务包括对外开展EMC合同能源管理业务、BT业务和相关产品的销售以及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控股公司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生物医药”板块营业收入9,890.48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2,961.29万元,同比增长42.74%;公司“节能环保”板块营业收入3,525.57万元,同比去年增加916.59万元,同比增长35.13%。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精耕干细胞主业,扩增业务规模,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发展稳中向好。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3,416.05万元,同比增长40.66%;归母净利润1,880.64万元,实现扭亏为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825.97万元,同比减亏18.43%。
收入结构方面,生物医药板块占比持续增加,报告期内细胞储存及检测服务收入同比2018年增长幅度超过170%,节能环保板块产能逐渐修复并尝试开拓污水处理等新业务。
盈利能力方面,转型后的公司一直处于市场持续培育和投入期,整体业务盈利水平不高。对比转型初期,经过近几年的市场培育和市场宣传,公司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和收入水平得到较大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3,416.05万元,同比增长40.66%,营业成本4,968.22万元,同比增长52.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80.64万元,同比扭亏为盈。本期营业收入与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因为:公司营业收入增加主要为干细胞业务持续增长缘故,干细胞业务收入同比上期增加3,256.04万元,增长172.81%;另外,节能环保业务同比上年也有所增收。营业成本随着收入增加而增长,另外节能环保业务毛利率下降,故成本增长率大于收入增长率。本期转让远泰获得投资收益4,177.62万元,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出资获得资产处置收益448.82万元,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4)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资产重组,本期出售一级子公司湖南远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PROMAB BIOTECHNOLOGIES INC;注销一级子公司湖南南华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第三方增资,全资子公司海口金淼变为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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