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518Z0339号2019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51,557.1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7,453,082.15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2,117,887.6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3,774,283.57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止到2019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9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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