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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7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违规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1、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4.6亿元担保

  2018年11月-2019年3月,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海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长冯全宏先生将围海股份在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的4.6亿元存单作为对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的子公司浙江围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贸易”)、围海控股的关联方宁波朗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佐贸易”)开立承兑汇票的担保,情况如下:

  ■

  (2)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1.4亿元担保

  2019年3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长冯全宏将围海股份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开发公司”)在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的1.4亿元存单作为对朗佐贸易开立承兑汇票的担保。情况如下: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披露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二、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就上述定期存单质押担保事项向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进行了函证,并于2020年4月23日收到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的回函,回函如下:

  1、向公司回函

  截至2020年3月22日,因票据申请人宁波朗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佐贸易”)和浙江围海贸易有限公司表示不能保证在汇票到期前向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足额缴存票款。且由于出质人围海股份经营发生重大变故和各种严重负面事项,根据合同相关条款,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已将该函所列相关存款(共计4.6亿元)划转至其保证金专用账户。

  2、向工程开发公司回函

  截至2020年3月22日,因票据申请人朗佐贸易表示不能保证在汇票到期前向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足额缴存票款,根据合同相关条款,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已将该函所列相关存款(共计1.4亿元)划转至其保证金专用账户。

  因上述回函没有明确保证金账户是否为公司申请开立,立信所在收到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回函后,于2020年4月24日现场函证保证金账户情况,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表示已经将定期存单情况回函给立信所,不能进一步提供相关信息。

  三、解决措施及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以冯全宏先生、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朗佐贸易、围海控股、围海贸易为被告提起《民事诉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2019-102)。公司将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将密切关注银行存单被划转事项,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上述大额存单资金被转事项,将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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