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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夏曙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曙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金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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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长39.03%,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理财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长32.51%,主要系业务增长,支付项目保证金所致。
3、合同资产较上年末增长100%,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已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的应收账款调整至合同资产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长42.86%,主要系本期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较上年末下降94.24%,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至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所致。
6、应交税费较上年末下降46.10%,主要系本期支付税费所致。
7、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长100%,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预收款项中不含税金额部分列入合同负债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下降100%,主要系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所致。
9、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长110.66%,主要系宇视科技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0、递延收益较上年末下降38.13%,主要系政府补助项目本期验收确认收益所致。
11、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99.11%,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266.09%,主要系本期处置股权产生投资损失所致。
1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81.31%,主要是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冲回所致。
1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3.26%,主要系本期受疫情发展和防控措施影响员工延迟复工,日常管理成本下降,以及公司推动组织升级变革,职能管理部门整合所致。
1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7355.22%,主要系本期公司对外公益性捐赠防疫物资及现金2,000万元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7.67%,主要系理财产品购买与赎回变动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3.08%,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3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用于“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不得转让。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批当中。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夏曙东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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