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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2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2020年4月24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

  三、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或“本行”)的合并报表数据。

  四、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天宇先生,行长申学清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春乔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趁新女士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本行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报告期内,本行不需要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1)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汇兑净收益/(损失)、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收益。

  (2)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3)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计算。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1)减值准备不含福费廷、票据贴现的减值准备,福费廷、票据贴现的减值准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存款含保证金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等。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规定计算。本行报告期内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2)政府补助主要为本集团自各级地方政府机关收到的奖励补贴和返还扶持资金等,此类政府补助项目主要与收益相关。

  (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会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中,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四)补充财务指标

  注:

  (1)本行根据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国银监会”)于2012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法定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资本充足率及相关数据。

  (2)上表监管指标中,杠杆率、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存贷比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据。

  (3)不良贷款率按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拨备覆盖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贷款拨备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4)按照业务及管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合计数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五)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分析

  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本报告期末、2019年年末、2019年第三季度末及2019年半年度末的杠杆率相关指标,均根据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原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需求计算,与上报监管部门数据一致。

  (六)流动性覆盖率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七)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迎难而上、精准施策,坚持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两不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主要经营指标稳中有升。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规模人民币5,326.78亿元,较年初增长人民币322.00亿元,增幅6.43%;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人民币2,086.67亿元,较年初增长人民币127.56亿元,增幅6.51%;吸收存款本金总额人民币3,188.12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295.95亿元,增幅10.23%。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7.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37%;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26亿元,同比增长4.76%;成本收入比19.00%,较上年下降7.46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2.35%,较年初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62.04%,资本充足率11.98%,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重点领域业务取得突破。报告期内,本行围绕高质量发展战略,多项重点领域业务实现突破。启动实施2020年度资产流转方案,本行“豫鼎”系列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已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注册;围绕先进建筑业、物流业、医药及医疗器械批发等七大行业,制定首批非房地产非政府平台优质客户白名单;落地首笔债融计划撮合类业务;开展省内首笔以境内债券为质押的外币回购业务。

  担当负责的社会形象持续深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本行发布《防控疫情九条措施》、《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扶持小微8条特惠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捐款捐物人民币760多万元,相继开展“娘家人”慈善暖心服务、消费扶贫补贴、关爱援鄂医护人员等活动,联合财联社、蓝鲸记者工作平台发起“一次呼吸,万千爱意”行动,组建多支党员先锋队深入社区一线防疫抗疫,进一步彰显了本行的责任担当。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于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9,144户。其中A股股东119,088户,H股股东56户。

  单位:股

  单位:股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0年3月31日的股东名册。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境外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于报告期末,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1户。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境外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

  单位:股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0年3月31日的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上述境外优先股的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3)“持股比例”指境外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已发行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董事会于2020年3月30日批准经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以修订本行于2019年9月3日举行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批准的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的若干条款。根据经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本行将发行不超过1,000,000,000股A股(含本数)予不超过35名特定发行对象(其中包括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将可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00元(含本数)。有关议案尚待本行独立股东于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作为经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的一部分,本行与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订立补充认购协议,以修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若干条款,从而反映根据经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作出的修订。有关事宜的详情请参阅本行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的公告及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的公告。本行亦会适时披露有关非公开发行A股的进一步详情及进展。

  报告期内,除已于本报告、本行其他公告及通函中披露外,本行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股份回购的情况,亦不存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情况。

  三、本行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行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本行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行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所持证券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71.62亿元,其中最大十支(按面值)金融债券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五、委托理财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正常业务范围之外的委托理财事项。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本行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本行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本行网站(www.zzbank.cn)。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亦同时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zzbank.cn)。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天宇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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