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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5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染料、印染助剂和化工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染料年总产能近21万吨,其中分散染料产能11万吨,活性染料产能8万吨,其他染料产能近2万吨,染料产品销售市场占有率稳居国内染料市场份额前二位。公司活性染料整体搬迁首期8万吨项目于2019年5月份开始启动试生产,其装置生产工艺稳定,运行效果良好,产能利用率稳步提升,截至2019年底,生产负荷已能达到设计产能的的80%。

  随着国内安全环保形势日趋严厉,染料行业面临上游原料供应的波动和染料生产装备升级、环保技改投入加大的压力,影响了部分企业的产能发挥,部分染料小产能退出市场,染料供给收缩。另一方面,下游的印染行业面临着淘汰落后产能、技术升级的压力,短期可能会影响染料需求以及面临货款回收难度增加的风险,但长期来看将有利于淘汰更多落后产能,提高优势产能集中度,有利于上下游行业寡头企业的发展。

  公司近十多年来一直深耕“后向一体化”战略,向上延伸产业链,产业链配套布局成果显著;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环保技改投入和研发投入,改进生产工艺,推进新产品研发,倡导循环经济和绿色安全生产理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染料业务仍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染料年总产能近21万吨,其中分散染料产能11万吨,活性染料产能8万吨,其他染料产能近2万吨,产品销售市场占有率稳居国内染料市场份额前二位。公司活性染料整体搬迁首期8万吨项目于2019年5月份开始启动试生产,其装置生产工艺稳定,运行效果良好,产能利用率稳步提升,截至2019年底,生产负荷已能达到设计产能的的80%。

  报告期内,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严峻,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2019年,公司染料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受江苏响水“3·21”重大安全事故影响,国内安全环保形势严峻,部分染料及中间体生产企业停产限产或退出市场,相关中间体供给紧张,其价格快速上涨,染料价格也同步上涨;但随着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染料产业链下游信心不足,需求放缓,纺织行业供应链紊乱,染料产品价格又持续回落。

  2019年,公司合计生产染料16.29万吨,同比下降4.25%,销售染料16.80万吨,同比增长3.90%,虽然公司染料销量较去年同比略有增长,但染料销售均价同比下跌,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减少3.0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13,168,920.40元,同比增长0.76%;实现营业利润1,568,559,806.26元,同比增长5.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9,965,968.02元,同比增长4.34%。因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下游纺织服装和印染企业信心不足,行业需求疲软,染料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导致2019年未能实现年初制定的“营业总收入不低于70亿元,营业利润不低于20亿元”的经营目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母公司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静波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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