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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因公司销售规模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加,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张学武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

  品。

  3、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买入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密切关注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

  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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