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唐长江、独立董事卢建凯、独立董事郑海英以通讯的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李晓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决议后生效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号)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Tan Kim Chwee、殷洪强签订<关于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与Tan Kim Chwee、殷洪强签订<关于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简历
1、Paul Xiaoming Lee,公司董事长,男,1958年出生,美国国籍,有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加入中国昆明塑料研究所,从1984年至1989 年任副所长,1992年12月毕业于美国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1992年至1995年任美国Inteplast Corporation技术部经理,1996年4月起至今,历任红塔塑胶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德新纸业董事长、总经理,成都红塔董事长等职务。2006年起加入创新彩印任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201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股东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益投资”) 董事长,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股东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投资”)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上海瑞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暨”)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Paul Xiaoming Lee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0,503,0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0%),拥有公司股票203,973,468股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5.33%)。Paul Xiaoming Lee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之一,与公司董事李晓华为兄弟关系,与公司董事Yan Ma为夫妻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Sherry Lee为父女关系。Paul Xiaoming Lee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李晓华,公司副董事长,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2月毕业于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大学高分子材料 专业,1993年至1996年,任职于美国World-Pak Corporation;1996年4月起至今,历红塔塑胶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德新纸业副董事长,成都红塔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2006年起加入创新彩印任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股东合益投资董事,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股东合力投资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任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恒捷”)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月至今任上海瑞暨任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晓华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4,747,627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0.52%),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0,069,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0%);通过合益投资、合力投资、珠海恒捷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4,677,73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82%)。李晓华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之一,与公司董事Paul Xiaoming Lee为兄弟关系。李晓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犯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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