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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0-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9,636,080.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686,9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168,698.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4.47%。

  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充分顾及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充分顾及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 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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