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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27 公司简称:众源新材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4月24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4,1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315,2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1.3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4,160,00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43,824,000股。上述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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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紫铜带箔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立足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紫铜带箔材产品生产关键环节的技术工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计拥有自主研发的13项发明专利,54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以电解铜等为原材料,利用自主研发的多项专利技术、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向客户提供紫铜带箔材系列产品。公司通过上述产品的销售实现收入、利润和现金流。公司产品的主要客户群体包括变压器生产厂商、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生产企业、半导体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散热器换热器生产厂商和电子电器产品生产企业等。

  (二)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主要原材料为电解铜,其价格随市场波动,加工费则由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市场供求关系、产品规格、工艺复杂性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生产和采购则一般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

  (三)行业情况说明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中国铜加工产业继续保持总体运行平稳、稳中有进的态势。

  1、2019年中国铜加工材首次实现净出口

  2019年,中国铜加工材进口50.33万吨,出口52.46万吨,净出口2.13万吨,首次实现净出口,结束了建国以来铜加工材一直为净进口的历史。然而,分品种看,除铜管和管子附件合计净出口26.41万吨外,铜粉、铜条杆及异型材、铜丝、铜板带及铜箔材均仍为净进口,合计净进口24.28万吨,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明显。中国铜加工材各品种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行业仍需努力。

  2、中国铜加工材产量整体进入低速增长期

  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与安泰科联合统计,2019年,中国全年实现铜材产量1,816万吨,同比增长2.0%。其中带材187万吨,同比增长1.1%;板排材171万吨,同比增长1.2%;箔材44万吨,同比增长2.3%。铜材虽保持每年均稳步增长的态势,但增幅持续回落。产量增速已经持续3年低于5%。中国铜加工材产量整体进入低速增长期。

  3、铜加工扩能势头不减,行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2019年,中国铜加工产业主要品种扩能势头丝毫未减,未来行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4、新能源汽车产量虽有下降,但未来铜箔消费仍可期

  2019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量有所下降。受此影响,铜箔材消费出现下滑。但与此同时,高档超薄、高性能电解铜箔在信息通讯、汽车电子、智能家电、5G等领域的消费仍保持增加。特别是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当年汽车总销量的20%;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当年汽车总销量的40%。因此,长期看铜箔消费依然可期。

  5、2019年我国铜加工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利润减少,资产、负债率均增加

  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计,2019年,中国铜加工材主营业务收入10,686.4亿元,比2018年同期增加13.49%。利润方面,2019年铜加工实现利润194.6亿元,比2018年同期减少2.1%。利润率仅为1.98%。2019年铜加工行业固定资产总额3,626.5亿元,比2018年同期增加12.62%,负债总额2,360.4亿元,比2018年同期增加18.14%,资产负债率为65.08%,比2018年的62%增加3.08个百分点。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的《2019年中国铜加工行业大事记》。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322,365.15万元,同比增长0.45%,营业成本302,431.32万元,同比增长0.86%,利润总额为11,121.39万元,同比下降2.75%,净利润为9,277.49万元,同比下降0.84%。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10。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本期未发生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

  ■

  ②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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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①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前后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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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母公司财务报表

  ■

  ②于2019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合并财务报表

  ■

  B.母公司财务报表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财务报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

  本报告期内无减少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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