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0-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43号《关于核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5,2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实际发行5,2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1,925,000.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保荐费等费用后,实际募集的资金人民币1,039,84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9日全部到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6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0年4月26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金麒麟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目前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金麒麟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金麒麟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金麒麟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