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公司将与关联方TCL ELECTRONICS(HK) LTD.及上海锘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有关产品销售、采购芯片技术支持服务等的关联交易。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闫晓林已回避表决,其他四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次对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以上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议案已取得我们事前认可,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本次预计2019年度股东大会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与关联方TCL ELECTRONICS(HK) LTD.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3,000.00万元人民币;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与关联方上海锘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以上为不含税金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了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共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两次预计,现将前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对比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以上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TCL ELECTRONICS(HK) LTD.

  企业名称: TCL ELECTRONICS(HK) LTD.

  成立日期: 1992年9月29日

  企业类型:外商独资

  法定代表人: MENG Ling

  注册资本: 港币30,000,000元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 7/F, TCL Building, 22 Science Park East Avenue, 22E Phase 3, Hong Kong Science Park, Shatin, NT, Hong Kong.

  经营范围: 贸易

  股东情况:TCL Overseas Holdings Limited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TCL ELECTRONICS(HK) LTD.系港股上市公司TCL电子(1070.HK)的全资子公司,鉴于TCL电子信息保密要求,故不披露TCL ELECTRONICS(HK) LTD.财务数据。

  2、上海锘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锘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05月1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袁国平

  注册资本: 人民币250万元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665号三层

  经营范围: 从事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 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零售。

  股东情况:袁国平持有36.00%股份;上海锘协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6.00%股份;上海晶毅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8.00%股份。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TCL ELECTRONICS(HK) LTD.

  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16%的股权,为持股5%以上股东;TCL ELECTRONICS (HK) LTD.与公司股东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基于重要性原则,公司将TCL Electronics (HK) LTD认定为公司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上海锘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晶晨深圳共同持有上海晶毅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7%的合伙份额,上海晶毅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海锘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8%的股权,因此上海锘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基于重要性原则,公司将上海锘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1、TCL ELECTRONICS(HK) LTD.

  TCL ELECTRONICS(HK) LTD.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2、上海锘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锘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专业从事芯片技术研发,具备为公司提供相关芯片技术支持服务的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TCL ELECTRONICS(HK) LTD.

  本次预计新增的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Amlogic Co., Limited向TCL ELECTRONICS (HK) LTD销售SoC芯片商品。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综合考虑成本、市场价格、采购型号与规模等因素与交易对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2、上海锘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新增的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上海锘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芯片技术支持服务。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服务内容、技术指标和要求,参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关联方就交易的具体内容,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晶晨股份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