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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90        证券简称:雅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最高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0亿元(含)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低风险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年度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年度现金管理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为前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如银行、证券公司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四)额度及期限

  2020年度,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投资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0亿元(含)。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公司2020年度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相关投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2020年度委托理财评估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年度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0年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同时,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将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受托方,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人民币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进行大额现金管理的情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3,575.12万元,理财产品总金额为19,863.81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14,4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和理财产品金额两项合计的43.06%。尚未收回的委托理财对公司的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本的现金流量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委托理财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理财等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涉及到会计科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政策风险: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上述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单日最高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投资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0亿元(含)。公司的本次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决策能够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单日最高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投资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0亿元(含),能够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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