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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0-035

  转债代码:113571        转债简称:博特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筑和混凝土特种工程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高性能外加剂建设项目、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项目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用途: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3,445.1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1830号《关于核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 年11月1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9.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5,5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6,477,624.7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29,042,375.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京永验字[2017]第21009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方式,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龙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来管理、使用募集资金。

  2、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首发募投项目高性能外加剂建设项目(新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565.47万元用于首发募投项目中的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泰兴)。上述议案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0 年4月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59,661.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3,242.78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3,445.11万元;差异金额为202.33万元,差异构成如下:

  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40.57万元;

  ②系前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但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发行费用161.76万元。

  四、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严格管理募投项目的建设流程与资金投入,通过合理安排建设工期与项目资金,节约投资成本,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通过自主技术研发,提升了项目技术水平与建设效率,同时采用部分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降低了项目投资。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3,445.1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的客观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符合提升公司整体利益的目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机构对公司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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