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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26       公司简称:菲林格尔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2019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送红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0,350,160股(具体总股本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木地板(主要为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全屋定制家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强化复合地板、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三层实木地板、纯实木地板以及全屋定制家居。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采用“订货生产方式(Make-to-Order)”生产。营销中心负责接收代理商订单信息,并经过沟通确认形成销售计划。制造中心根据销售计划,结合产能评估,制定生产和物料需求月度总计划和周计划,同时负责生产计划的安排和实施,并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按照订单评审交期出货。研发中心根据制造中心下达的生产计划制定相应工艺标准和检验标准,并负责原辅料、半成品、产成品的检验工作。制造中心负责对各种设备进行产能规划和设备维护,同时根据生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适时、适量地采购满足生产需求的物料。

  销售模式上,地板产品采用的是代理商模式,公司主要对代理商进行管理,代理商负责对本代理区域的经销商进行管理,同时公司也会在价格管理、品牌授权管理、专卖店装修及运营管理和售后服务管理等方面对代理商和经销商专卖店进行统一管理。家居销售模式:城市代理制,以一个城市为单位进行代理商招募和管理,代理商负责所在城市的店面开设和运营,同时公司也会在价格管理、品牌授权管理、专卖店装修及运营管理和售后服务管理等方面对代理商进行统一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的行业发展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的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年修订),公司木地板产品属于(C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中的木片加工和人造板制造,家具产品属于(C2110)家具制造业中的木质家具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木地板产品属于(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产品属于(C21)家具制造业。

  2、行业的竞争格局

  (1)木地板行业

  木地板行业已进入稳步发展的成熟阶段:木地板均价持续提升,行业规模接近万亿。生产端,产量基本饱和,2010至2016年间复合增长率为1.43%。销售端,增速放缓,近两年接近零增长。行业发展与地产相关性大。地板销售增速表现略滞后商品房增速。未来,对于产品的高品质要求和三四线城市消费下沉有望成为木地板行业新动力。生产端和销售端,复合地板均占据我国地板产量主流地位,占比分别约50%和80%,近年来,各类木地板产销量增速趋稳。(数据来源:新浪财经)

  根据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地板专业委员会的统计,目前我国从事强化复合地板和实木复合地板生产的企业达到1,200多家。其中,强化复合地板产量500万平方米以上的企业大约有12家,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产量150万平方米以上的企业大约有14家,三层实木复合地板产量8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约有50家(资料来源: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2)定制家居行业

  近年来,省心省力的全屋定制开始在家装市场兴起,并迅速成为市场主流。尽管家具行业进入调整期,但定制家具市场规模却逆势增长。2018年中国定制家具市场规模约为2,90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0.2%;近7年来,定制家具市场规模增速始终保持在20%以上。随着中产阶级的增加,越来越多的消费群体开始关注居家的整体生活艺术,旧式的成品家具已不能满足消费者对个性化生活的追求,人们更喜欢在居家生活中加入更多自主的创意与特色,这使得人们对定制家具的需求呈现上升趋势。目前国内定制家居市场集中度仍然较低,根据2018年定制家居上市企业营收规模测算,2018年九家定制家居上市企业合计营收为347.56亿元,合计仅占国内定制家居市场的12%份额,行业集中度偏低。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3、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专业从事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全屋定制家居等产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秉持品质为先的经营理念,在中国木地板中高端消费市场已形成良好品牌形象与较高市场美誉度。2019年,公司荣获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评选的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全国质量检验先进企业称号;中国林产工业协会30周年颁发的突出贡献奖及创新奖;上海市区专利工作试点企业称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7亿元,同比下降4.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3亿元,同比增长14.12%。

  (1)宏观及行业变化情况

  当前世界经济贸易增长放缓,动荡源和风险点增多,在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背景下,2019年国民经济虽保持了总体平稳但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较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1,558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0.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5%,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14.7%,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15.0%。家具类销售1,970亿元,同比增长5.1%,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销售2,061亿元,同比增长2.8%。宏观经济放缓及房地产市场下行给整个家居建材行业带来了较大的增长压力。

  以上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2)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在面临整个行业下滑的压力下,始终以“让菲林格尔成为真正的国际化家居品牌”的战略愿景为导向,秉承“不断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健康的生活方式”的战略使命,努力实现业绩和市值双增长的战略目标。

  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发扬公司“讲真话,谈合作,敢负责,能创新”的企业文化,公司全体员工根据“做增量,活下去”的年度工作要求,改进思路,奋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董事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7亿元,同比下降4.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3亿元,同比增长14.12%。

  1)一个中心两个基地,完善战略和产能布局

  2020年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菲林格尔企业发展分别与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公司将以虹桥为研发中心,上海和丹阳生产工厂为基地,加大研发投入,尤其是新材料、新技术及新装备的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加速产品升级,完善公司战略布局和产能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2)巩固传统产品优势

  在环保已经成为用户选购产品首要因素的情况下,公司将“环保”作为2019年度品牌广告和产品内容创意的基点,围绕站内、站外的广告投放和内容分发,影响用户购买决策。平时重视与菲林格尔用户的网络互动、对话,及时协调、跟进解决用户反馈的各种问题和建议,维护品牌及产品优质形象。同时围绕4.0版SI标准店建设,不断推进USP系统的终端落地,从品牌基因、产品研发、产品制造等几个方面诠释菲林格尔“德国风范 环保典范”的品牌诉求,提升了用户的购物体验。

  公司持续加大地板研发投入,精益生产管理,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强市场开拓,努力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继续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坚持差异化战略及资源聚焦,加大家居板块投入,抓住家居行业将逐步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定制家具的市场逐步向行业中的品牌优势企业集中的机遇,逐步加大家居板块的投入,由单一产品提供商向住宅空间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完善产品及渠道,进一步提升家居板块业务对公司收入及利润的增长。

  3)工程及家装渠道拓展

  成立独立的工程家装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家装业务的开拓,同时在投标价格和资金方面对代理商进行大力度支持。同时,推动代理商进行家装渠道拓展的深耕细作,为代理商配套产品价格政策及市场资源支持,帮助代理商迅速打开家装渠道。

  2019年度,公司共参与20余家全国性房产公司投标与资质审查,全年代理商上报新开发整装套餐公司约500家。为公司未来工程及家装渠道的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资本市场运作

  公司积极挖掘具有市场潜力的家居及新材料标的,努力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实现公司在上下游及相关产业跨越式布局,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积极参加金融机构策略会,与基金经理及研究员进行交流,接待券商、私募、创投等机构投资者现场调研数十次,同机构投资者建立了日常联系渠道,把公司的基本情况较好的向资本市场进行了传达。

  公司实施积极的股东分配政策,2018年度以公司总股本116,476,7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34,943,025元(含税),保障股东回报。

  (3)年度主要工作成绩

  1)产品研发

  强化复合地板研发新品共计19款,申请实用新型专利2个;重点研制3个系列17个产品;完成Me系列、Air系列产品研发和上市评审。

  实木复合地板研发新品共计10款(不含工程板、CP系列),申请发明专利2个,实用新型专利2个;年度计划新产品新三层项目已按计划做上市规划;完成拜仁系列新三层产品研发和上市评审。

  家居研发全屋新品2个全系列,儿童房2套;升级贝拉尔卑假日及阿尔卑斯阳光系列,完成墙景板隐形门方案及打样测试。进行工程产品的研发设计,完成养老工程及酒店工程等样板房的设计、生产及安装

  2019年1月份推出市场的木之语、星际穿越、尼斯梦境系列在全国大部分区域得到了充分的展示。艺术家居木之语等系列在市场上引领了潮流,终端订单量持续增加。

  2)产品质量

  公司持续以高质量高标准高效能的要求顺利完成了业务的订单交付,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实际良品率分别为99.47%和97.35%,均高于年初既定目标。

  3)生产制造管理

  公司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产品生产交付率100%。

  多措并举,保供货降成本。公司根据原材料类别分别采取单一集中采购模式、招标、议价等采购方式,降低单价或集中采购来争取更多返利方式降低采购成本;积极开发合格新供应商,确保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供货的平稳;

  提高设备利用率,控制能源消耗,有效控制制造成本。设备部按计划实施设备维护保养,全年设备故障率仅为0.84%,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实施能源数据监控分析,全年水、电、天然气等能源消耗均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之内。

  4)制度建设及企业文化

  公司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2019年度,公司首次推行项目复盘工作制度,为培养团队的执行能力,发现工作中的问题,传承管理经验并总结教训及规律起到积极的作用。

  公司重视人文关怀,倡导企业文化建设,努力创造员工美好生活。年内,公司组织员工改革月活动、公司年会、员工生日会、趣味消防运动会等多项员工文化工作,促进员工身心健康发展,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了员工归属感。2019年起,以“用学习改变行动”为主题的“知行合一”读书会正式成立。要求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个季度阅读一本特定的书目并形成读后感一起分享。旨在搭建读书平台,推进读书交流,营造读书氛围,通过大家互动、交流,促进思想的碰撞,从前沿领域获得新的灵感,孕育全新的思想。

  5)获得的荣誉

  a.2019年12月13日获上海证券报颁发的《2019年度金价值奖-社会责任奖》;

  b.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公司2019年-2021年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c.荣获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评选的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全国质量检验先进企业称号;

  d.获得中国林产工业协会30周年颁发的突出贡献奖及创新奖;

  e.荣获上海市区专利工作试点企业称号;

  f.获得“2017-2018年度奉贤区文明单位”;“奉贤区最美厂区”荣誉;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母公司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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