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9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号)核准,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5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减承销费人民币66,474,056.6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873,025,943.40元,于 2019年10月31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开立的(3602072229201140663)募集资金专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开立的(628872433688)募集资金专户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开立的(999005900510606)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008086_A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9,020,000.0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09,020,000.00元,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1,436,678.34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相关产品人民币5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5,359,386.28元。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20,905.8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 31日累计已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0,902.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公司2019年4月24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于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的议案》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检测”)为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和广州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擎天材料”)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2019年12月本公司及威凯检测与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及威凯检测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及擎天材料、擎天材料东莞分公司与中信建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 2019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5,050,895.8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008086_A03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2月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与项目资金安排相匹配、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80,000,000.00元。2019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收到投资收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无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国电研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电研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