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示内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4日

  公示方式: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大千生态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大千生态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大千生态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时通过公司内部通知进行了公示。

  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应情况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 身份证件、 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拟激励对象的工资单及公司为拟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凭证等材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结果结合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上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对激励对象的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