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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起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所涉及的全部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同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黎晓芳等18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也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27.9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公司完成该部分股票的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74,239,658元减至人民币471,960,658元。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限制性股票注销,注销程序尚需要一定时间,未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暂不影响公司总股本数。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均有权于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601号云狐科技园4幢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0年4月28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联系人:吴剑军

  3、联系电话:0578-6558818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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