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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07月19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7]1284号文 《关于核准华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2,485,61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1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60,569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9,435.27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11月21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95020005号验资报告,上述资金现存放于公司在兴业银行滨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376810100100366715账户内。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投入金额1,401.50万元,终止纺织产业链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1,776.60 万元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22,891.7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在兴业银行滨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纺织产业链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18年4月27日,预先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1,401.50万元。

  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审核并出具了《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95020011号)。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纺织产业链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1,401.5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置换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2月1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6,000万元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12月1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6,000万元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12月23日,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纺织产业链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11,776.6 万元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越南年产5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46,257.17万元及利息收入(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智能绿色工厂建设项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鉴证意见,认为:华纺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银证券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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