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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4月26日在位于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3层的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到会董事为:冯志武、程彦斌、王怀、白平彦、朱壮瑞、李端生、李德宝、裴正)。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志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在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进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本年实现的净利润为-236,931,467.2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5,011,480.78元,本期吸收合并子公司山西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影响未分配利润-1,030,542,122.23元,故2019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1,872,485,070.30 元。

  鉴于公司2019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本议案所预计的金额内发生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无需再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由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冯志武先生、程彦斌先生、王怀先生、白平彦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年度实际工作量按不超过人民币190万元限额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1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泉煤业”)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相关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因此,同意公司与阳泉煤业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0-019)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冯志武先生、程彦斌先生、王怀先生、白平彦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同意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0-020)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冯志武先生、程彦斌先生、王怀先生、白平彦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17)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2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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