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07               公司简称:京华激光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38,253,6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激光全息模压制品、铂金浮雕光学产品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26项发明专利和27项实用新型专利,已形成了以激光全息、铂金浮雕光学防伪膜和防伪纸为核心的系列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烟酒、化妆品、药品、食品等领域的防伪包装。

  公司产品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按照行业惯例,可将激光全息防伪纸细分为激光全息防伪转移纸、复膜卡两类产品,根据产品与终端光信息载体结合方式的不同,可将激光全息防伪膜细分为激光全息防伪转移膜、复合膜两类产品。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原材料采购、研究开发、产品生产和销售体系,结合市场需求与自身情况,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原纸、原膜及涂料,主要在国内市场采购,市场供应充足。公司采购模式流程如下:

  (1)采购申请:使用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客户订单或公司备库计划,查核仓库库存情况,不足时提出采购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并根据内部管理要求通知供应部。

  (2)采购合同发出:采购合同经审核无误,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发后,采购员将采购合同发送至供应商确认。

  (3)供应商发货:供应商对采购合同进行确认,采购人员将经供应商确认后的采购合同存档,并通知供应商发货。

  (4)质量检验、物料入库:仓库工作人员根据供应部核对签字的送货单收货,由品管部对物料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办理相关入库手续,收货完成后,供应部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与财务部联系并办理付款相关事宜。

  2、生产模式

  公司的主要产品均根据下游客户不同的防伪技术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故公司的生产模式为订单式生产,严格按照以销定产。具体生产流程如下:

  (1)产品要求:由营销部负责对顾客提出的产品要求进行识别,并组织产品技术质量要求的评审。

  (2)策划:依据对产品要求的识别结果,由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对产品实现过程进行策划、试样、验证。

  (3)产品实现:生产中心根据策划结果、工艺要求和质量控制标准制定生产计划,并按照生产计划安排产品生产,同时对生产过程实施全程控制。

  (4)质量检验、产品入库:由品管部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激光全息、铂金浮雕光学防伪膜和防伪纸,由营销部门负责产品的销售、推广及客户服务工作。目前,公司主要客户为各中烟工业公司及其指定的印刷企业及酒包、日用品包装等社会包装印刷企业。

  依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要求,报告期内国内各中烟工业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采购烟标等烟用物资,针对此类规模大、实力雄厚的目标客户,公司营销部门协调各部门编制招标文件参与目标客户发起的公开招投标,中标后,客户与公司签订框架供货合同,具体产品的规格、数量、金额根据客户提交的采购订单确定。技术团队配合销售人员为客户提供设计方案和后续跟踪服务。

  此外,针对其他不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采购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的客户,由销售人员通过商业洽谈获取订单,技术团队配合销售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定制和跟踪服务。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的业务性质是薄膜和纸张的深加工,购买原膜和原纸后,将光学制版技术和高分子材料功能涂层在薄膜上的组合应用,制成光学防伪膜或光学防伪纸,使普通的原膜或原纸表面具有光学防伪信息、彩虹衍射效果、遮光阻隔性能、环保溯源等功能,然后将具有上述功能的薄膜或纸张销售给印刷企业。产品有二个关键技术,一是光学制版,专业领域:物理偏光学;二是功能涂层,专业领域:高分子材料。根据公司工艺技术与产品特点,很难归属于现有行业中的某个类别,只能从产品应用的角度挂靠到包装行业,在包装行业中,公司的主要业务处于原膜、原纸制造的下游,处于印刷包装的上游。

  包装行业包括纸制品包装、塑料包装、金属容器包装、玻璃容器包装、包装印刷、其他包装及包装机械制造等七大子行业。

  运用激光全息防伪技术生产制造的全息光学防伪产品通过其微纳米条纹,可以获得特定的光栅衍射效果,产品具有防伪、装饰、环保等功能,满足下游客户在防伪、美观等方面的要求,市场上统称为镭射包装材料或全息防伪材料。公司所处行业位于包装行业子行业包装印刷、纸制品包装、塑料包装、金属容器包装产业链的上游环节,本行业的技术发展水平直接决定了下游企业的产品性能,是产业链上的重要环节。

  我国包装材料社会需求量大,科技含量日益提高,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之一。未来几年,中国包装工业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目标,建成一个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才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中国包装工业。包装工业已成为“朝阳”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未来包装工业的发展不仅仅局限于对包装材料本身的研发及应用,更注重包装材料表面功能的研究与开发,让包装材料赋予诸如防伪识别、美观装饰、可降解回收、可追踪溯源等特定的功能。我国包装工业整体生产水平还不高,未来包装工业的持续发展还需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包装的功能早已不仅仅限于保护商品、便于运输等,它已经成为商品的价值增长点之一,是提高商品附加值的重要环节。因此在终端市场,包装企业越来越注重包装的个性化、智能化、功能性以及对环境的影响。

  未来,随着消费升级以及卷烟、酒、化妆品、药品、食品等日用消费品对产品包装在环保、美观和防伪等方面的要求提高,采用激光全息、铂金浮雕等光学防伪标签及包装材料的日用消费品数量会明显增多,原有普通印刷包装将逐渐被替代,国内高端激光全息、铂金浮雕等光学防伪包装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7053.7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0.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05.69万元,同比增加9.7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570.32万元,同比增加17.23%。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原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考虑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自身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对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调整情况详见《京华激光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五)45(3)、(4)之说明。

  2、财务报表格式要求变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2019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列报,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列报;增加对仅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报表项目的调整要求;补充“研发费用”核算范围,明确“研发费用”项目还包括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中删除债务重组利得和损失。此外,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收利息”、“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2019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的拆分外,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等行项目。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对仅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至2019年期初数,对其他会计政策变更重新表述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对于上述报表格式变更中简单合并与拆分的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直接进行了调整,不再专门列示重分类调整情况,其余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存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存在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家,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5家,注销和转让0家,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