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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23                      公司简称:华谊集团

  900909                                华谊B股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B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05,296,7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529,676.30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发生总股本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要从事能源化工、绿色轮胎、先进材料、精细化工和化工服务五大核心业务,并已基本形成“制造+服务”双核驱动的业务发展模式,以及覆盖“基础化学品、精细化学品和先进材料、面向终端客户产品”的上下游产业链一体化发展体系。其中,能源化工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甲醇、醋酸、醋酸乙酯、合成气等基础化学品和清洁能源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农业、建筑、纺织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是国内领先的洁净煤综合利用公司;绿色轮胎业务主要产品包括载重胎、乘用胎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卡车、客车、乘用车以及采矿和农业车辆等领域,并为众多汽车制造厂提供原厂配套;先进材料业务主要产品包括丙烯酸及酯、丙烯酸催化剂、高吸水性树脂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涂料、胶黏剂、合成橡胶、水处理以及卫生用品等领域;精细化工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工业涂料、颜料、油墨、日用化学品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汽车、高铁、航空航天、海洋工程、建筑、医药、食品、化妆品等领域;化工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化工贸易、化工物流、化工投资、信息技术等,为化工主业提供相应的配套物流、投资、信息化服务等。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化工行业整体景气度回调,一方面,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处于低位调整中,贸易摩擦不断反复,市场不确定性加大,对制造业投资和需求增长均带来冲击;另一方面,化工行业消费和出口疲软,进口冲击加大,产品价格水平持续回落,行业盈利水平下行。与此同时,行业高质量进入新阶段,退城入园、园区治理进程加速,促进产业持续升级;高端化学品不断突破,化工新材料和特种化学品产业成为驱动行业向高端转型的中坚力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甲醇产量 150.73 万吨,营业收入 168,388.53 万元;醋酸产量 121.21万吨,营业收入285,410.99万元,工业气体产量 104.47 万千立方米,营业收入118,367.15万元,丙烯酸及酯产量 51.52万吨,营业收入235,142.45万元;涂料及树脂产量 4.46 万吨,营业收入88,845.43万元;轮胎产量 1,070.56 万条,营业收入814,817.67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4月24日公司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临时公告编号:2020-008)。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等要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财务报表格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一、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9月1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及净资产无影响。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债务重组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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