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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之要求,现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568.8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59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9,978.80万元,已于2017年3月9日全部到帐,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17]05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014.24万元,其中: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36.36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7625.25万元, 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552.63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727.8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洞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3个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㈡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㈣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727.87万元。

  ㈤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诚意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诚意药业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诚意药业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无法单独进行财务评价。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无法单独进行财务评价。该项目建成后,公司新药研发能力和实验检测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公司开发新产品,创造新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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