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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制剂大楼技术改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结余募集资金1425.6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投资金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7号)核准,于2017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7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568.8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59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9,978.80万元,已于2017年3月9日全部到帐,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17]0546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拟结项或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及主要原因

  1、制剂大楼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及结项原因

  本项目建于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118号,项目用地为公司厂区内预留的工业用地,本项目新建综合制剂大楼1幢,为三层厂房,建成小容量注射剂和固定口服制剂生产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通过智能装备、控制系统和检测系统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数字化,装备和生产管控水平、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追溯、物流配送能力、无纸化和可视化管理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9438.57万元,尚需支付项目尾款99.58万元,项目已建设完毕,募投项目资金预计没有结余,公司拟将“制剂大楼技术改造项目”结项。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及结项原因

  本项目建于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118号,项目用地为公司厂区内预留的工业用地,建设包括多类药物开发技术平台、分析检测技术平台、药物筛选及安全性评价技术平台、制剂技术开发平台、新药研发信息平台及局域网管理系统、办公中心、产品展示中心、学术交流培训中心等设施。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4725.72万元,尚需支付项目尾款365.44万元,项目已建设完毕,募投项目资金预计没有结余,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原因

  本项目计划在上海建立公司营销中心,同时根据产品目标市场,在全国原有18个销售大区18个销售地区基础上,扩展到20个销售大区和78个销售地区,扩建原有营销网点,项目建成后形成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同时建设营销网络信息系统,提升企业营销管理效率。现公司已在上海建立营销中心,并实施浪潮ERP信息网络化管理。

  但因近几年国家医药政策频出,其中2017年1月9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宣告全国“两票制”的开始;2017年4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2018年9月13日,国家带量采购试点方案出台;2018年11月15日,“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正式发布;2020年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1+4+2”的总体改革框架,将推行一票制,全国价格联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剩余部分在现有国家政策下并不适合继续实施,基于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考虑,更好的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有实施方案。

  三、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425.6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拟结项、终止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结项或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合理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后将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剂大楼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结项或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认为:公司本次结项或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除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东兴证券对诚意药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意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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