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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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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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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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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 4 月修订)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拟对《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此次修改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会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制度修订对照表
注:因上述条款的删减,原《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章节、条款序号表述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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