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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2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研发优势、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创新的生产工艺、高精密与高品质的产品及快速响应和服务的能力,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公司始终秉承“责任、学习、高效、感恩、真诚、谦和”的企业精神,致力成为移动通信、汽车等行业内卓越的零部件制造商和服务商以及系统化平台解决方案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公司主要从事移动通信设备、移动通信、汽车、电力电气等行业精密金属零部件及相应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移动通信滤波器、通过精密冲压、冷镦、机加工等工艺制成的谐振器、低通、盖板等移动通信零部件,安全气袋支架、多媒体支架、电磁阀、油封骨架、螺栓、铆钉等汽车安全系统、传动系统、智联系统零部件,开关组件、压铆螺母、压铆螺钉、螺母柱等电力电气零部件,以及相应模具产品。

  (二)公司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主要以客户需求及市场趋势为导向,一方面,公司在与客户合作中与客户技术部门紧密沟通,融入客户产品开发全过程,将客户反馈纳入研发流程,共同确定产品的技术和工艺方案;另一方面,公司持续进行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并针对5G通信、物联网以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展了前瞻性的研究,紧密跟随行业发展趋势,实现与客户合作设计与公司产品升级及前瞻性研发相协调统一。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括钢材、铜材、铝材等金属原材料,外购件,以及治具、包材、五金等辅料。公司地处长三角地区,该区域产业集群效应明显,上述原材料、外购件等供应商众多,材料供应充足。公司物料主要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获得。

  公司对供应商的开发、评估、审核以及采购相关部门职责及程序控制制定了详细的内控流程。公司在现有供应商基础上,持续开发并导入潜在的高性价比供应商。

  3、生产模式

  (1)自主生产

  公司拥有从模具开发、产品设计、冲压冷镦、机械加工、生产组装到检测等精密金属零部件产品所需的较为完整的生产制造体系,由于精密金属零部件因其种类繁多、不同种类的零部件需要满足不同的物理特性,产品在应用领域、材质要求、结构规格方面差异较大,所以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制定既能够满足客户长、短期需求又能够高效调配公司生产资源的生产计划,使得客户响应速度和公司库存达到较好平衡。

  (2)委外加工

  公司生产过程中,部分非公司生产核心工序采用了委外加工的生产模式。公司生产的金属零部件主要应用于移动通信、汽车、电力电气等行业,由于客户对产品的外观、性能等要求较高,部分产品需要进行电镀或电泳等表面处理、机械加工、研磨清洗或热处理,通过委外加工形式能够更好地发挥专业分工优势。

  4、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采取直销模式以及“点对点”的客户发展策略,制定目标潜在客户开发策略。目前公司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的移动通信主设备商、电子制造服务商以及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等,主要包括诺基亚、爱立信、敏实、哈曼、采埃孚天合、大陆、麦格纳等跨国集团,前述客户在选择配套供应商时,均具备一套严格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公司通过客户的研发、制造、管理等多个环节的综合审核后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持续达到工艺、质量、技术、交付等高要求,成为客户的核心类供应商并与之建立长期合作。

  (三)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的驱动因素与宏观经济周期影响下的下游市场需求息息相关,也与自身制定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经营决策效率、核心产品竞争优势等紧密相连。

  (四)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我国金属零部件行业内企业数量较多,截至2019年末,全行业企业数量近2.4万家。行业内企业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上述区域集中了全国超过80%的金属产品制造企业。行业内专业从事金属制造服务的企业多为民营类企业,其资金实力、技术装备及生产工艺等综合性实力偏弱,行业集中度不高,我国尚未形成精密金属制造行业绝对龙头企业。

  目前,行业内大部分企业总体的技术水平、研发能力与国外企业相比存在滞后的情况。行业内另有部分企业拥有先进的技术以及管理,且资金实力较强,能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随着下游客户对制造技术和研发水平要求的提高,该部分企业的市场份额将逐步扩大,行业集中度将有所提高。

  精密金属制造服务于众多下游领域,服务不同下游行业领域的金属制造企业间竞争较少,此外,服务同一领域的金属制造企业的竞争程度随着金属零部件技术性能指标的提高而降低。行业内,能够满足一般精密度制造要求的企业较多,但是,高精度、高稳定性的金属制造则需要大量资金进行前期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且还需要具备丰富行业经验和较强设计能力的专业研发及管理团队。行业内能够满足上述技术、人力、物力要求的企业较少,而下游行业对于精密金属零部件的需求逐年提升,因此,市场竞争随着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的提高而降低,行业内占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五)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精密金属零部件制造领域多年,多年来一直将技术研发视为自身持续发展的原动力。为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产品、技术能够紧随行业的发展趋势,并能及时快速满足客户产品更新要求,公司在技术研发上一直保持较高投入。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以及公司在通信5G基站设备、通信设备零部件、介质材料及新能源汽车部件研发上加大投入,公司的整体研发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产能的扩大,也增强了公司的规模效应和扩大服务客户需求的能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巩固和提高公司在细分行业的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 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主要预期目标较好实现。汽车行业整车及零部件都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受中美经贸摩擦、燃油排放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承受了较大压力,汽车行业增长乏力;移动通信行业从全球范围来看,4G网络发展极不均衡,5G网络前期投入高昂,4G覆盖深度以及5G发展速度未及预期使得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遇到挑战。在大宗金属原材料价格波动、美元汇率波动较大、国内外复杂的经营环境下,公司仍凭借自身优良的技术、品牌、运营、管理积累及经验丰富的人才团队,加大新客户和新项目的开发力度,抢抓业务订单、扩大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和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同时,加快引进业务、经营管理及技术骨干人员,不断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和管理团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60,989.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78.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460.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35%。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保持稳定。

  1、移动通信领域

  目前,移动通信行业正处于4G向5G过渡阶段,全球范围内5G网络尚未开展大规模建设,4G网络建设投资有所放缓,受客户需求变动影响,报告期内移动通信产品销售数量略有下降,公司移动通信精密金属零部件产品销售收入同比有所降低。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在移动通信结构件、元器件、紧固件领域的持续积累、已较好掌握移动通信设备主要零部件的研发、生产技术的基础上,加大移动通信设备精密焊接、自动化组装技术、调试技术的研发投入,紧跟诺基亚、爱立信等通信设备制造商5G产品的研发步伐,逐步形成了公司5G产品的纵向开发能力,实现移动通信滤波器4G/5G设备的批量供应能力,为公司5G移动通信设备业务发展布局。同时公司也努力开拓通信行业其它客户业务合作的机会,5G业务正式大规模商用后,移动通信基站设施行业市场需求将持续向好。将来5G移动通信零部件及设备产品将成为公司移动通信业务新的业务增长点。

  2、汽车领域

  报告期内,得益于主要客户采埃孚天合和哈曼对公司采购需求的扩大,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增长较快。通过前期冲压、冷镦和模具开发的技术积累以及产品研发的持续投入,公司研发项目新型汽车动力控制系统成型件冲压模具的研发及新型汽车变速箱油封复杂拉深件冲压模具的研发已进入试生产阶段,后续将逐步进入量产阶段。

  随着新能源、混合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汽车自动化、智联系统应用的逐步增加,公司在汽车领域的业务规模也将逐步提高。公司将继续保持并深化与现有优质客户的合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新客户和新项目的开发力度,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紧跟客户产品研发步伐,与下游客户同步开发新产品,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电力电气领域

  得益于电力需求的持续增长,我国电网基础建设总额稳步攀升,同时轨道交通、工业制造的各领域的发展也带动了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市场需求。在前述行业发展的大背景下,公司持续贯彻执行大客户政策,对主要客户施耐德、艾默生的销售规模较为稳定,主要为其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家用电力器具制造等领域提供组件、紧固件等金属零部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电力电气零部件产品销售情况稳定。

  4、精密模具

  精密模具是精密加工的基础工艺装备,也是反映一个公司在该领域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将模具开发能力及优化作为技术研发的重点之一,以达到客户对于精密拉深精度、产品特殊成型等性能要求,同时提高生产效率。报告期内,伴随着公司承接的新项目不断增加,精密模具业务增长较快。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文配套执行。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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