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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续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收费情况与其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公司2020年度审计业务主要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承办。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08年12月25日,注册地址为合肥市寿春路25号,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注册会计师860人,全所共有2,85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总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6,404.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467.12万元;2018年为1,338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110家A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审计人员在本公司所在行业拥有较好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施琪璋,中国注册会计师,为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等20余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审计12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彩霞,中国注册会计师,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审计1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2017年10月25日,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行政监管措施)。除此之外,近3年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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