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643,112,187.7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分配如下:

  (1)按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4,311,218.77元;

  (2)按税后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2,155,609.39元;

  以上两项基金提取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46,645,359.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94,153,073.68元,减去2019年已分配2018年度利润62,007,865.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7,178,790,567.78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拟按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818,539,3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2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共分配现金股利62,007,865.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116,782,702.28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是公司积极回报广大股东的具体体现。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