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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七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 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公司决定就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进行报表格式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实施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财会〔2019〕16 号《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报表格式变更影响

  根据财会〔2019〕16号有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2)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3)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4)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1)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准则变更影响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准则变更,公司按照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无影响,无需追溯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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