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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9 年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谨、认真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年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杜志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王法亮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朱育勤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能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次审计任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19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很好地履行了作为年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各项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5、《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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