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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不超过 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需有保本约定,如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43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6 元,共计募集资金 28,742.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560.0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5,182.5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116506 号)。

  2、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1)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 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中银广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经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2018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如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完毕。

  (4)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如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需有保本约定。

  4、决议有效期限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公司也会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控措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需有保本约定,如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需有保本约定,如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需有保本约定,如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将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保荐机构意见

  华西证券同意易明医药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易明医药须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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