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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01,472,8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属于小家电生产销售行业,主要的经营业务包括:生产经营电蒸汽熨斗、搅拌机、咖啡壶、开水器、面包机、电动牙刷、冲牙器、牙齿美白器、消毒器、充电器、口腔护理类产品、按摩器、家用美容美体类仪器、家用理疗护理类仪器、家用美发造型类仪器等家用电器产品,水处理设备,机械设备,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动力电池(用于家电产品、数码产品,移动电源),模具、电机、电路板等电器产品散件、零配件,塑料制品(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工程塑料、精密压铸件,从事产品设计、模具设计、嵌入式软件设计、认证测试等服务,为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为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面包机、打蛋机、多士炉、搅拌机、果汁机、吸尘器、电烤箱、食物处理器、电熨斗、空气清新机、电动牙刷、净水器、加湿器、煮茶器等家用电器产品。

  公司所处的小家电行业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新兴产业,目前市场化程度较高。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凭借成本、技术和产业配套等方面的优势,承接了全球主要的小家电订单,中国制造的小家电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不断增强。伴随着国内居民生产水平的提高,小家电产品以其轻巧灵便、新颖时尚的特点,逐渐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得以广泛运用,小家电产品的功能和品种也日趋增多,国内市场不断扩大 。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是西式小家电的销售。作为欧美生活必需品的西式小家电,全球市场对其刚性需求的基本属性并没有改变。内销方面,时尚化、个性化、情趣化的小家电产品在国内逐渐流行,未来国内小家电的市场需求将迎来快速发展的阶段。后金融危机时机,国际品牌商和零售商风险意识显著提升,与行业龙头企业的合作关系更加紧密,新的供销关系的变化将有利于行业龙头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同时,面对日益增大的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人力成本不断上涨等压力,行业将加速洗牌,产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收市后,公司股东总户数(未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10,332户,股东总户数(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10,936户。

  2 截至2020年3月31日收市后,公司股东总户数(未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10,032户,股东总户数(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10,521户。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2,453.20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8.06%;公司营业成本696,515.08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3.83%。

  2019年,公司销售费用47,025.68万元,同比上升41.52%,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上升较多的主要原因是销售人员工资奖金及广告宣传费比上年同期增加;管理费用53,656.57万元,同比上升18.69%,研发费用33,433.06万元,同比上升21.60%;财务费用-158.28万元,同比上升95.36%,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上升较多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原计入“利息收入”的结构性存款收益2019年计入 “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070万元。

  2019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79,525.38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35.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734.27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36.73%;基本每股收益为0.8575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38.5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74%,较2018年同期增长3.74个百分点。上述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始终专注于主业,2019年总体销售实现稳步增长;国内市场拓展取得积极成效,国内营业收入实现50.62%的增长。(2)通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提升,及持续推进自动化建设等措施,产品盈利能力不断增强。(3)2019年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远期外汇合约、期权合约产生的投资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2018年同期减少5,610万元。

  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4,426.19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224.34%,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2,453.20万元,较2018期增长8.06%;营业成本696,515.08万元,较2018期增长3.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734.27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36.73%。上述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始终专注于主业,2019年总体销售实现稳步增长;国内市场拓展取得积极成效,国内营业收入实现50.62%的增长。(2)通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提升,及持续推进自动化建设等措施,产品盈利能力不断增强。(3)2019年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远期外汇合约、期权合约产生的投资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2018年同期减少5,610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1:广东千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好科技”)原股东余徐南、廖绍麟与新宝股份于2019年8月15日签订协议,余徐南、廖绍麟分别将占千好科技注册资本20%、30.50%的股权转让新宝股份,转让后股东新宝股份占千好科技注册资本的50.50%。新宝股份于2019年8月27日已完成所有手续变更程序,并实际上已经控制了千好科技的财务和经营权,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2019年8月27日确定为购买日,从购买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2:佛山市马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陆贸易”)原股东林凯雄、陈瑞勋与广东千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签订协议,林凯雄、陈瑞勋分别将占马陆贸易注册资本40%、60%的股权转让千好科技,转让后股东千好科技占马陆贸易注册资本的100%。千好科技于2019年10月28日已完成所有手续变更程序,并实际上已经控制了马陆贸易的财务和经营权,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2019年10月28日确定为购买日,从购买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2、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以下子公司为新设子公司,自成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八、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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