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54          证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28,58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逐步深化,但长期和短期、内部和外部等因素变化带来的风险和调整明显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这个环境背景下,汽车产业继续2018年下半年的趋势,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产销量与行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均呈负增长。2019年,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在这样复杂的环境中,公司同心协力,一方面重视市场和客户突破,另一方面着重降本增效,取得了初步成效,在销售收入有所下滑的情况下,扣非后利润较2018年大幅度增长,体现了公司坚韧不拔的精神和克服困难的勇气,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大中型客车空调业务板块

  2019年,在行业需求下降、新能源客车补贴持续退坡的不利环境下,公司继续开发有效市场,深入二三线城市市场,凭借行业龙头地位,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在大中型客车空调产品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的大中型客车空调产品共交付超过48,000台,较2018年下滑8%,其中,新能源客车空调产品占公司总交付量的60%以上,为最主要产品类型。除了点单市场外,公司通过业务拓展和外延式收购等方式,与部分客户建立合作,成为标配空调供应商,如苏州金龙、厦门金旅等。在新能源客车电池热管理系统产品方面,公司的电池热管理系统产品发货量超过4,000套,全面进入国内主流客车主机厂和电池厂的配套体系,目前已配套的电池厂客户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等,在该领域取得了一定市场份额,成为新能源客车电池热管理系统主要供应商。目前,公司已实现将新能源客车空调及电池热管理系统的集成,形成新能源客车热管理系统产品,从而提高市场供应能力和服务能力。

  在海外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设立海外销售公司,搭建销售团队开拓海外市场,已获得对俄罗斯、印度、东南亚、南美地区等国家和地区的订单,并初步完成上述地区的服务体系能力,持续实现以上国家和地区的销售,海外销售规模持续扩大。

  (二)小车空调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我国乘用车行业延续了2018年下半年负增长的趋势,全年销量较2018年下降了9.6%。公司及时总结行业发展态势和市场环境,推出一系列深挖市场潜力、降本增效、提升体系能力的举措,取得一定效果,全年业绩较2018年有所改善。为了持续提升小车空调的盈利能力和经营质量,在国内市场方面,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客户质量及订单质量,既进入包括福特、雷诺、本田等合资车企,获得新车型订单,又深挖自主品牌车企项目,新进入广汽、一汽等优质自主品牌车企,获得包括广汽乘用车、上汽乘用车、一汽集团、长安汽车、北汽福田等新项目超过21个项目订单。2019年,公司全面进入工程机械车辆空调市场,在三一集团、徐工机械等国内知名工程机械企业的配套份额持续提升,销售收入进一步增加,成为小车空调业务板块新的利润增长点。在国际市场方面,公司与俄罗斯GAZ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其提供全品类小车空调系统产品,GAZ成为公司首个出口OEM市场系统项目客户。随着合作关系的进一步深入,预计GAZ及俄罗斯主机厂项目订单将进一步增加。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深入研发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产品,并与部分客户建立联合开发合作,为后续产品顺利投放市场奠定市场基础。

  (三)轨道交通空调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轨道交通空调业务板块在资源整合、降本增效的年度计划安排下,一方面保证现有在手项目的顺利交付,为多个城市地铁项目交付空调产品超过800台,另一方面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进入动车组空调市场,为后续进一步扩大动车组空调产品份额奠定基础。在轨道交通空调业务板块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轨道交通空调业务板块业绩大幅改善,经营质量持续提升。

  (四)冷冻冷藏机组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在国内冷链物流行业政策日趋严格、行业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公司的冷冻冷藏机组业务板块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国内销售收入较2018年增长30%以上,销售台数超过2,100台,盈利能力持续提升,经营质量持续改善。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现有产品已涵盖从微卡到中重卡的全品类车型,针对不同产品和客户使用包括松芝、Lumikko等多个品牌,满足不同客户的配套需求。在应用领域方面,公司在2019年进入医药冷链市场,获得部分省份医药物流订单,因此,公司产品已涵盖包括冷冻食品、冷鲜产品以及药品等多个领域,产品质量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在产品研发方面,一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已实现2款主流大型冷冻冷藏机组的国产化,并开始在部分客户对接试装,另一方面,根据国内客户需求,研发完成高顶机组、顶置备电机组、新一代新能源机组以及低成本机组,为后续业务发展做好充分的产品和技术储备。

  (五)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的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板块保持持续发展的势头,新一代新能源压缩机研发持续进行,并在部分客户和车型实现试装和销售,为后续进一步打开新能源客车及乘用车压缩机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逐步深化,但长期和短期、内部和外部等因素变化带来的风险和调整明显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这个环境背景下,汽车产业继续2018年下半年的趋势,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产销量与行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均呈负增长。2019年,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在这样复杂的环境中,公司同心协力,一方面重视市场和客户突破,另一方面着重降本增效,取得了初步成效,在销售收入有所下滑的情况下,扣非后利润较2018年大幅度增长,体现了公司坚韧不拔的精神和克服困难的勇气,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大中型客车空调业务板块

  2019年,在行业需求下降、新能源客车补贴持续退坡的不利环境下,公司继续开发有效市场,深入二三线城市市场,凭借行业龙头地位,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在大中型客车空调产品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的大中型客车空调产品共交付超过48,000台,较2018年下滑8%,其中,新能源客车空调产品占公司总交付量的60%以上,为最主要产品类型。除了点单市场外,公司通过业务拓展和外延式收购等方式,与部分客户建立合作,成为标配空调供应商,如苏州金龙、厦门金旅等。在新能源客车电池热管理系统产品方面,公司的电池热管理系统产品发货量超过4,000套,全面进入国内主流客车主机厂和电池厂的配套体系,目前已配套的电池厂客户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等,在该领域取得了一定市场份额,成为新能源客车电池热管理系统主要供应商。目前,公司已实现将新能源客车空调及电池热管理系统的集成,形成新能源客车热管理系统产品,从而提高市场供应能力和服务能力。

  在海外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设立海外销售公司,搭建销售团队开拓海外市场,已获得对俄罗斯、印度、东南亚、南美地区等国家和地区的订单,并初步完成上述地区的服务体系能力,持续实现以上国家和地区的销售,海外销售规模持续扩大。

  (二)小车空调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我国乘用车行业延续了2018年下半年负增长的趋势,全年销量较2018年下降了9.6%。公司及时总结行业发展态势和市场环境,推出一系列深挖市场潜力、降本增效、提升体系能力的举措,取得一定效果,全年业绩较2018年有所改善。为了持续提升小车空调的盈利能力和经营质量,在国内市场方面,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客户质量及订单质量,既进入包括福特、雷诺、本田等合资车企,获得新车型订单,又深挖自主品牌车企项目,新进入广汽、一汽等优质自主品牌车企,获得包括广汽乘用车、上汽乘用车、一汽集团、长安汽车、北汽福田等新项目超过21个项目订单。2019年,公司全面进入工程机械车辆空调市场,在三一集团、徐工机械等国内知名工程机械企业的配套份额持续提升,销售收入进一步增加,成为小车空调业务板块新的利润增长点。在国际市场方面,公司与俄罗斯GAZ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其提供全品类小车空调系统产品,GAZ成为公司首个出口OEM市场系统项目客户。随着合作关系的进一步深入,预计GAZ及俄罗斯主机厂项目订单将进一步增加。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深入研发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产品,并与部分客户建立联合开发合作,为后续产品顺利投放市场奠定市场基础。

  (三)轨道交通空调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轨道交通空调业务板块在资源整合、降本增效的年度计划安排下,一方面保证现有在手项目的顺利交付,为多个城市地铁项目交付空调产品超过800台,另一方面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进入动车组空调市场,为后续进一步扩大动车组空调产品份额奠定基础。在轨道交通空调业务板块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轨道交通空调业务板块业绩大幅改善,经营质量持续提升。

  (四)冷冻冷藏机组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在国内冷链物流行业政策日趋严格、行业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公司的冷冻冷藏机组业务板块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国内销售收入较2018年增长30%以上,销售台数超过2,100台,盈利能力持续提升,经营质量持续改善。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现有产品已涵盖从微卡到中重卡的全品类车型,针对不同产品和客户使用包括松芝、Lumikko等多个品牌,满足不同客户的配套需求。在应用领域方面,公司在2019年进入医药冷链市场,获得部分省份医药物流订单,因此,公司产品已涵盖包括冷冻食品、冷鲜产品以及药品等多个领域,产品质量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在产品研发方面,一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已实现2款主流大型冷冻冷藏机组的国产化,并开始在部分客户对接试装,另一方面,根据国内客户需求,研发完成高顶机组、顶置备电机组、新一代新能源机组以及低成本机组,为后续业务发展做好充分的产品和技术储备。

  (五)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的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板块保持持续发展的势头,新一代新能源压缩机研发持续进行,并在部分客户和车型实现试装和销售,为后续进一步打开新能源客车及乘用车压缩机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3)债务重组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4)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并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施行。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 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修订通知》自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开始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内容及影响

  公司金融工具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在准则实施日,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该准则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变更内容及影响

  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目前暂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因此对公司无实际影响。

  3、债务重组准则变更内容及影响

  公司债务重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债务清偿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根据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目前暂不涉及债务重组业务,因此对公司无实际影响。

  4、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内容及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