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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0-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98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617.2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1元,共计募集资金96,723.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834.4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4,888.5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于2017年3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0.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4,637.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65号)。

  2.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94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402,61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9元,共计募集资金64,7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4.7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945.2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之一东兴证券于2018年7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承销费、审计费、信息披露费、股权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63.2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382.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5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8,122.1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2.1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843.72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603.31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7.78万元,2019年度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347.3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4,725.4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99.97万元,累计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1,191.11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588.6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不包括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产品8,000.00万元)。

  2.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3,688.5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41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933.73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0.8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3,622.2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2.26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460.0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于2017年3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江山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会同国泰君安与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镇海支行、交通银行宁波镇海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8年9月,公司变更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持续督导财务顾问及主办人,公司聘请东兴证券、浙商证券担任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联合独立财务顾问,原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未完成的对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持续督导工作由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共同承接。公司与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浙商证券于2018年8月2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与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东兴证券、浙商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17日办理 “聚碳酸酯产品多元化开发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2.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工程累计投资占预算总额的47.78%,原因系该项目技术开发合作耗时较长,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繁杂等,开工较晚。

  附件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系公司拟通过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购置桥隧设备、地下工程设备、路基路面设备等建筑施工设备,用于公司目前在建工程项目及未来发展的工程项目。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择机采购设备、支付货款。

  [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完成全部装置的购置且处于运营初期,暂无法计算该项目静态回报期及内部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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