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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88018            公司简称:乐鑫科技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TEO SWEE ANN、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静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邵静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5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1.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实施进展情况。(1) 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0-010)(2)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授予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告编号:2020-016)(3)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8)

  2.豁免承诺事项进展。(1)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境外间接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0-009)(2)2020年3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豁免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境外间接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3)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境外间接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16)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 SWEE ANN

  日期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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