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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500                 公司简称:通用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69,912,564.4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2,290,0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614,504.50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8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派预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打造高性价比的轮胎产品,拥有 “千里马”、“赤兔马”、“骐马”、“通运”、“喜达通”等多个知名品牌。主要产品为全钢子午胎、半钢子午胎和斜交轮胎,其中全钢子午胎产品根据使用用途包括短途工矿型轮胎、中短途承载型轮胎、中长途公路运输型轮胎、轻卡型轮胎等。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产品生产用原材料包括天然胶、合成胶、钢帘线、炭黑等。原材料采购由物资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和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等拟定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其按计划执行。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坚持与“世界领先、行业一流、上市公司”合作的原则,坚持同质优价、同价优质、阳光采购的原则,以原材料市场价格为参考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并按重要性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实施持续评估。

  2、生产模式:公司遵循精益生产的原则,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通常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围绕市场需求,重点关注产能情况、客户交期、采购周期等因素,制订具体的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根据不同的市场特点,公司分别采用经销商代理销售和直销两种模式,其中:替换胎市场采用经销商代理销售模式,配套胎市场采用直销模式。公司以经销商代理销售模式为主,随着公司营销网络的不断完善和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经销商代理销售收入占比持续提升。

  (三)公司所属行业的情况

  1、公司所属的行业发展阶段

  目前世界轮胎产业已具备相当规模,轮胎产业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而持续发展,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轮胎生产和消费市场之一。

  近年来,我国轮胎企业的国际地位逐年上升。2006年全球轮胎75强排名中,中国大陆有17家企业上榜;2019年全球轮胎75强排名中,中国大陆有29家企业上榜。

  (1)轮胎产业发展与汽车行业息息相关

  2019年我国汽车行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受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承受了较大压力。一年来,生产企业主动调整,积极应对,下半年表现出较强的自我恢复能力,行业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国内轮胎企业在全钢载重子午胎领域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中重型载重车胎销量目前为全球首位;在乘用车及轻卡子午胎市场,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提高份额不断增加。

  (2)行业结构调整推进轮胎企业转型升级

  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市场的激烈竞争加之环保治理要求的日益严格,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同质化严重的低端落后轮胎产能遭到淘汰,轮胎企业加大产业转型升级力度,智能化、绿色化生产制造成为行业发展趋势,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中国轮胎企业的集中度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能力显著提高。

  (3)加快“走出去”和海外市场布局

  近年来,国际贸易壁垒形势严峻,对国内轮胎企业出口带来较大挑战。中国轮胎企业通过在海外进行生产基地布局,紧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规避贸易壁垒的影响,同时进一步提升中国轮胎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领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打造好产品为己任,是国内首家同时拥有以零度带束层结构和四层带束层结构为特征的二种不同生产技术的全钢子午线轮胎制造企业,率先在行业研发了短途工矿型轮胎,在细分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同时抓住国家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的机遇,打造具有高性价比的中长途无内胎产品系列,是中国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替换市场的领军企业之一。

  公司通过加大自主创新、自主品牌、自主资本建设,聚焦品牌定位,强化营销服务,抓产业链战略合作与优化,不断推进智能制造、国际制造,强化市场竞争综合能力。2019年,千里马品牌位列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和中国轮胎十大影响力品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营销。公司总资产达693,051.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65,843.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14%;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3,548.4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413.29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4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不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年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8 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8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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