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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编号:2020-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70 元。募集资金总额387,16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2,660,630.87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7号验资报告。

  (二)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9年8月,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2019年度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40,0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1,421,643.84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关联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日辰股份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日辰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认。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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