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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8,333,565.1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4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若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74,0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决策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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