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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名,会议由郑伟荣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会议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帮助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年度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各位监事勤勉尽责,均能按照规定出席并表决会议。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各位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努力推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因此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19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594,659.69元,公司以2019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0,000,000.00元,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33%;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资金需求等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已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已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147号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准确、真实、客观的反应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因此同意该议案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经营情况的总结和2020年经营形势的分析,并结合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计划的安排,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的财务预算遵循公司的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计划的安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

  公司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0年度公司将产生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和各关联公司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并进行相应调整;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形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其他超出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基本情况,执行新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公司《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等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无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存在,因此同意通过审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情况,拟定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公司监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其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单独向其发放监事津贴。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监事会对该议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 4 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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